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绿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

范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8月14日

沈阳市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措施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为做好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在系统梳理我市现行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两创示范工作实际,重点在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创业创新空间建设,打造创业创新新型载体

(一)鼓励通过改建、扩建科技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扩展面积,提升服务功能。对现有场地、公共设施改造,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购置必要的设备、管理软件等,按实际完成投资的30%给予投资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对重点产业集群内新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投资补助。

(二)鼓励创业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优惠条件及服务空间。对经市级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基地(包括:科技孵化器、重点产业集群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下同)实际提供房租、水、电、采暖、网络等优惠条件的给予运营费用补助。其中:

1.对创业孵化基地年接纳入驻企业15家以上,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年补助80万元,3000-5000平方米的给予年补助40万元,1500-3000平方米的给予年补助30万元

2.对科技孵化器、重点产业集群创业创新基地、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在孵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10户以上的,年补助50万元;每新增2000平方米且新增在孵企业10户的,增加补助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鼓励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根据其面积、资金投入、项目及企业数量、吸引投资等创新要素,按评定等级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四)对入孵科技孵化器、重点产业集群创业创新基地、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出园后,成功运营半年以上且存活率达到出园企业总数50%以上的(含50%),按照带动就业人数不同,给予基地奖励经费。每户直接带动3人、4-7人和7人以上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分别按照1万元/户、1.5万元/户和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五)鼓励创业基地提高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同级不同部门认定只享受一次奖励支持。

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六)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凡我市企业的研究机构被新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检测中心的,一次性给予补助200万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一次性给予补助100万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

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补助50万元。


(未完,全文共10582字,当前显示14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