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及制度
偕乐桥中心校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为确保学生的食品卫生与安全,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学校各级部门有关责任,特制订本岗位职责
一、食品卫生与安全的工作责任
1.校长是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成立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奖惩考核。
3.对在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中的下列失职行为,学校将按照有关各自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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