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
怀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县卫生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于2005年9月28日正式分设成立,批准为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负责规范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许可,负责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分设综合办公室、卫生监督一
科、卫生监督二
科、卫生监督三
科四个科室。现有干部职工38人,其中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3人,高级职称0人,中级职称1人,助理级17人。
第二节食品安全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监督内容:
(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
第三节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
监督依据:
(未完,全文共2451字,当前显示73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