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
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与总体要求
1.为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林业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民主生活会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按照“会前准备、确定对象、征求意见、召开会议、整改落实”五个环节全程开放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达到统一思想、增加团结、互相监督、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会议时间及参加人员
1.民主生活会召开具体时间根据林业局党支部的安排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参会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及局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组成员。
三、会前准备
1.确定会议主题。按照局党支部的要求,结合实际,由局党支部书记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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