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总结
一、提高创建意识,牢固树立学习观念
党的十六大报告将形成全民学习,终生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十六大关于建设司法文明和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现代化精神,要求检察人员终身学习,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国内国际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观点和未来要求。
根据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干警的实际状况,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并多次召开全院大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区、州两院关于创建活动的决定和有关要求,从灵魂深处解决“为什么学、为谁学、怎样学”的认识问题,深刻领会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使干警真正从思想上进入学习状态。教育干警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以及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指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对于兴检立院的重要意义,要求干警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并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学习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充电”,提高自身素质,为开展创建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以学历教育为载体,鼓励干警自学
我院干警中,现有法律本科学历5人,在读法律本科10人,参加续职培训10人,应当说整体素质基本能适应工作需要,但是与《检察官法》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树立终身学习和团体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干警的学习力和战斗力,使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对于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及思想动员,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增强了学习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院党组大力支持干警自学业务和理论,为他们的学习积极提供便利。
三、转变学习内容和重点,加大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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