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综合治理
在反腐倡廉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点滴思考《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一书,是系统学习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的基本教材。书中第五部分明确指出:“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党的十六大报告确定的方针。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中,自觉遵循这一方针,把治标和治本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建设部门反腐倡廉的客观要求建设部门,经过多年整顿,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从全国范围看,反~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建设领域仍是~案件的多发高发的行业,只要建设活动不停止,~现象就不会停止。建设部门的党员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和反~的斗争中,打败仗的仍有人在。建设部门重点岗位权力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薄弱环节还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一些处于实权岗位的干部,仍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同时,建设部门权力运行的特点,迫切需要在反腐倡廉中加大治本的力度。建设部门是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担负着资质年审、工程审批、招标投标、现场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结算等重要职责。建设部门的职能职责,决定了其权力在运行中具有不确定性。所谓不确定性,是指在规范建设部门职能职责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其权力往往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决定以及领导的指示而运行的。法律、法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政策、决定、指示可能处在经常的变化和调整之中。建设部门的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如在工程审批,在没有实施规范的程序性规定和责任追究的情况下,违规操作、搞“变通”、拖着不办为难人、迫使对方给“好处”等行为就有可能发生,要改变这一状况,建设部门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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