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文写作技巧[★]
机关公文写作
1、机关分为专用公文和通用公文
2、行政机关公文13种,党政机关公文14种。
3、凡本身不具备行政效力的书面材料不能称为行政公文,通用公文必须是文字材料。
4、公文研究的对象不是一般的事务文书,而是解决具体矛盾的公务文书。
5、现代公文的发展方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自动化的方向发展。
6、公文的特点。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公文的撰制具有特定作者和程序、公文具有特定的体式。
7、公文特定的作者就是指公文法定的作者,即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命名职权和担负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8、机关内部工作分工的某些起草者,不能视为公文的法定作者。
9、公文的作用。法规和准绳、沟通和联系、宣传和教育、依据和凭证、记载和备查。
10、公文按来源可分为外发公文和收来公文。
11、按行文关系可分为上行、平行、下行文。
12、按性质作用可分为。规范性公文、决断性公文、指挥性公文、公布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
13、按公文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紧急、常规公文。
14、按保密要求可分为。保密公文和非保密公文。
15、保密公文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16、绝密级事项30年,机密级事项20年,秘密级事项10年。
17、发文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
18、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19、在上行文中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要多头主送,也不要越级主送。在上行文中一般也只定一个主送机关。
20、公文除公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外应当加盖印章,无印章的公文不生效,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21、属会议通过的文件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属命令、指示等重要文件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确,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发文日期不完全等于公文的生效日期。
22、一份公文的主题词一般不超7个。
23、命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发文的最高级形式。
24、命令发文机关名称应用全称,令的编制自发第1号令开始不受年度限制,正文之下空一行标识签发人亲笔名章,签名章用红色。命令的签发人需要标明职务且签发人应该是发文机关的最高领导。
25、公文伯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党务公文用纸16开。
26、公文一律左侧装订。
27、草稿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28、定稿一经确立,如不经法定责任人(签发人)的认可,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否则无效。
29、公文稿本。草稿、定稿、正本、试行本、暂行本、副本、修订本、不同文字稿本。
30、试行本试验推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31、暂行本在规定的暂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32、正本送达主送机关,供对方直接办理,副本抄送机关了解内容或由本机关留存备查、归档等均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33、公文复印本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
34、以汉文和其他民族文字撰制的同一公文的不同文本其效力完全等同。
35、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36、公布性文件凡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直接和广大人民群众见面而不另行行文的应视为正式公文。
37、对下属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应当根据需要抄送它的另一上级机关。
38、上级机关不可与下级机关联合向基层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未完,全文共8481字,当前显示14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