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
佛山市冼可澄纪念学校
200
4、
8、
26、
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各种法规条文的精神和意见,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现结合学校的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确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教导副主任副组长,工会负责后勤人员、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教师为成员。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吴英智。
副组长。霍华辉。
成员。黄美珍、张军权、钟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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