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及领导包案
第一条总则
信访工作是党和各级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也是领导干部需要认真做好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为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有效地解决职工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领导
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信访工作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信访办公室的汇报,制订解决信访疑难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控制和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公司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一般每季度分析一次信访情况,研究处理重要疑难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案件。
第三条职责分工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处理好职工群众信访问题。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对全公司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党政领导负责分管业务系统的信访工作,并负责处理分管业务系统的重要信访问题。对所辖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案件,主管的公司领导应会同有关部门出面接待,耐心疏导,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重复上访。对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由党委主要领导确定一名领导牵头,其他领导积极配合,协调处理,不能互相推诿。
第四条职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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