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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优化现行体制下烟草商业企业的部门管理

现行体制下如何加强直属所的管理

一、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责、权、利不明晰

体现在市局、管委会、直属所三个层次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界定,存在相互交叉、相互推诿甚至“空位”情况。(1)市局机关对其他县级局是领导机关、指导机关,而对管委会或工商所是类似县局机关、指挥机关,正处单位演变成了正科单位。

(2)管委会成了“四不像”。机关不像机关,县级局不像县级局,科室不像科室,工商所不像工商所,目前只承担上传下达的“传声”作用。(3)工商所不知是听管委会的,还是听市局领导或科室的,或者“谁都不听”,我行我素。导致如食品安全检查、打击传销、绿城攻坚、整治注水牛肉等工作开展不晓得找哪些具体的负责单位、负责人,甚至工商所人员要请休假都不知道要找哪些人审批。

(二)人、财、事不活

1、人事上。一方面,管委会是“临时”身份,没有直接任免权;另一方面,没有像其他县级局一样设臵了领导班子、机关股室、基层工商所等机构,人员可以流动,干部可以在工会主席或所长岗位上解决待遇。直属工商所长基本上是“一当到底”,其他人员无缘。先天性的不足,导致管委会、工商所人员待遇解1

决困难。

2、财务管理上。停收“两费”后,市局直接管理直属所的财务,管委会只有支出呈报权,势必导致管委会这一层次的“挂空”,管委会也无法掌控七个所。

3、业务指导上。有时市局机关直接培训到直属工商所层面,有时管委会、直属工商所都没有参加。而事实上,目前管委会15个工作人员(含正、副主任)根本不可能承担起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的工作任务。

4、对外协调上。在与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北湖、苏仙政府等进行协调时,不知以什么身份出现,影响到一些工作正常的开展。

(三)思想复杂想法多

国务院48号文件的出台,加之省局表明“新三定”方案即将实施后,各层级人员想法和诉求都很多。

1、现有管委会人员希望留在市局机关工作,并请求安排相应职务

2、工商所所长请求市局明确他们为副科实职,并在提拔重用时有所关心

3、部分副所长(任职六年以上)和部分业务骨干(10年以上队长)反映要解决副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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