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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数字总结[精选多篇]

一、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5.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6.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7.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二、证券法

1.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③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债券发行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

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代销、包销约定时效不得超过90日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来销售

5.债券上市的条件:

①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6.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债券近2年连续亏损,暂停交易;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终止交易

7.收购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8.收购要约的期限:30日≤期限≤60日

9.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0.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1.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2.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13.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4.操纵证券市场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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