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信社加强风险防范调研思考
新形势下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思考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纳税人维权、行政监察及司法监督力量日益增强,对税务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成为摆在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正确认识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是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一种风险,是指因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这种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税收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承担或被追究有关责任的可能性。理论上讲在税收执法的任何岗位都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在领导干部和执法管理一线的关键岗位,岗位风险尤为突出。
(一)税收执法风险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客观性。执法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因为决定风险的各种因素对于风险主体来说是独立存在的,不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只要风险的诱因存在,一旦条件成熟,风险就会导致损失。风险的客观性提示我们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不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每个岗位、每个人都面临潜在的风险;而且,职务越高、责任越重、风险越大。而且,损失往往与风险相随,风险的危害会引发连锁反应,造成连锁性损失。
二是隐蔽性。风险都是以一定的概率存在的不确定性危险,因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能够准确预见从而有效控制的危险,就称不上是风险。税务人员之所以容易忽视身边的风险,在风险发生之前掉以轻心或心存侥幸,就是因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即隐蔽性。在国税工作中,执法和管理风险也潜藏在日常工作的大量细节中,从萌芽、发展到演变成显性问题,往往都有一个过程,但很容易被人忽视。如在一般纳税人认定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就埋下了被不法分子钻空子的隐患,这一隐患未必一定爆发,但一旦爆发就与此管理疏漏直接相关,并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三是可控性。尽管风险是客观的,但它是可控的,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程序对风险进行事前的识别和预测、事中的防范和事后的化解,可以借助科学的方法、有效的风险防范工作程序,分析风险的性质、产生条件,辨别可能导致损失的因素,为控制风险提供前提。可以根据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和概率统计,建立各项风险的技术参数,为控制风险提供技术手段。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制度体系,规范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而把风险纳入制度控制的轨道。
(二)新形势下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重大意义
一是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税,实现税收工作的根本宗旨。依法治税的过程,既是实施法律赋予的税收管理职权的过程,也是实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工作宗旨的过程。防范执法风险的根本,在于通过制度建设以及科学规范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税收违法行为,降低税务人员受到法律追究的机率,促进税收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从而深化依法治税。
二是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减少涉税争讼的发生。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可以通过明晰税收执法各环节存在的执法风险形式及其法律后果,警示税务人员时刻遵循法治原则,正确履行税收管理职责,树立良好的税收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形象,减少各类涉税争讼的发生,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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