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自评报告
灵山县旧州镇绩效考评指标考核自评依据
(报县食品药品监督局)
三级指标:(4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2)
(联系人:梁其江
联系电话:13877766418)
灵山县旧州镇卫生院(盖章)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目录
一、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及自评分
二、评分依据
(一)三级指标第44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值2分,自评分2分)
(未完,全文共720字,当前显示1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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