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领导责任。
三、学校总务处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四、学校医务室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督查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宣传和督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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