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7月5日至7月11日)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全乡各小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中心小学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兰恭生任组长;其他中层干部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村小、教学点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日常性工作,切实抓好评议工作的落实。
(二)进行宣传发动
各小学要来取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动员,提高干部教师的思想认识,积极参与评议活动。
(三)开展宣传活动
各小学要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评议对象、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集中展示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形象,促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四)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和举报信箱
中心小学在办公楼口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箱,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号码为:0796-8796039。各小学对外公布监督评议电话,设立征求意见信箱。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12日至7月23日)
(一)广泛征求意见
中心小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评议员,组织评议员在本辖区内的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以及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育行业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各小学7月18日前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并上报中心小学。
(三)开展自查自纠
各小学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收集到的问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的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小学请于7月20日将本校的自查自纠报告书面报告中心小学。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7月24日至8月28日)
(一)反馈意见
中心小学将组成评议组,对各学校进行反馈,学校对评议意见必须当场表明整改态度。
(二)深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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