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提升卫生行业形象,特制定200*年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手段,以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为目标,以促进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在市纠风办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进行。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成立民主评议市区医院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参评医院要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监督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兼顾。各县(市)要按方案要求,搞好本地医院行风的评议工作,使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
四、评议范围[仅市区范围,县(市)由各县(市)制定]
1、市属医院(8家)。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院、市一医院德山分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康复医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
2、区属医院(6家)。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鼎城区人民医院、市第二中医院、市老年病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
五、评议内容
1、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诚信诊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3、诚信收费。无自立、分解、重复、超标准等乱收费,医药费用透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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