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任职谈话
巴东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视野广泛选拔优秀人才,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县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与职数
(一)正科级职位
1.中共巴东县委政法委副书记1名;
2.共青团巴东县委书记1名;
3.巴东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1名。
(二)副科级职位
1.巴东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副局长1名;
2.巴东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1名;
3.巴东县民政局副局长1名;
4.巴东县水利水产局副局长1名;
5.巴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1名;
6.巴东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名;
7.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8.巴东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女干部);
9.巴东县农业局副局长1名;
10.共青团巴东县委副书记1名;
11.巴东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非党干部);
12.巴东县粮食局副局长1名。
二、选拔范围与对象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适合从事领导和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干部。
三、报考条件与资格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有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报考资格
1.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年龄应在39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正副科级职位的年龄相应放宽2周岁。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党政群机关的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必须满4年,其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
5.报考正科级职位的,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
6.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受所报职位对工作经历和专业限制。
7.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满3年的,以实际工作考核年度为准。
8.身体健康。
9.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报考人员具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部队服役工作经历的,若招录用试用期满已正式转正的,其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本次选拔报考的参加工作时间。
(三)部分职位的具体要求
(未完,全文共3528字,当前显示10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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