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防洪防台预案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市房产管理局防台、防洪工作,避免或减少台风、洪涝对房管局职责范围内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防洪法》、《防讯条例》和《温州市防洪预案》等,结合房管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乐勇同志担任,联系电话:
二、汛情等级和措施
根据《温州市防洪预案》关于汛情分级(汛情分级附后)规定,汛情分为一般汛情、较大汛情、重大汛情,领导小组和有关单位须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开展防台防洪工作。
1、一般汛情。
(1)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负责日常工作的常务副组长汇报台风、洪涝情况;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
(3)领导小组将市防汛办的台风、洪灾通报及时传达到各成员单位;
(4)各成员单位根据预案,做好防御台风、洪灾的宣传工作、检查工作、准备工作;
(5)各成员单位将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报告领导小组。
2、较大汛情。
(1)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常务副组长汇报台风、洪灾情况,常务副组长向组长报告;
(2)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进岗到位,召开防台防洪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
(3)领导小组将市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防御通知及时传达到各成员单位或部门,并根据房管局防台防洪工作实际,发出防台防洪通知;
(4)各成员单位根据领导小组发出的防台防洪通知和要求,做好人员、物资的安全工作;
(5)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各成员单位及时将防御落实情况、抢险救灾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重大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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