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
**县是河南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较早的单位。2003年元月,按照财政部和省市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了**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在全县142个预算单位,全面启动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三年来,改革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明显。为了深入研究县级国库集中支付面临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各级领导制定进一步的改革政策提供依据,我们开展了本次关于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专项调查。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做法
1、成立机构。成立"**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做为改革的实施部门,该机构批准编制12人,为财政全供股级事业单位,履属财政局领导,实行"一厅式"办公。
2、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该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四类账户:(1)国库存款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由预算股(兼国库股)管理。(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由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管理。(3)财政集中支付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的各类款项收入和支出活动。该账户与国库存款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由支付中心管理。(4)特设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政扶贫资金等政策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由支付中心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后,财政局内部和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全部取消,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管理、集中支付、统一核算。
3、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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