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
宜宾市财政局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是目前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最彻底、最完善、最可靠的模式。宜宾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自2003年成功启动试点以来,经历了近6年的实践,截止2007年底,市、县两级纳入改革的单位已达1142个,占全部预算单位的79%,累计从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财政资金95亿元,撤销账户2922个,集中支付沉淀在国库或非税专户的资金达4.94亿元。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我市的推行,明显提高了我市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水平。一是畅通了资金支付信息反馈渠道,增强了资金支出透明度,从源头上减少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促进了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用款,按计划办事”,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三是减少了资金支付环节、缩短了资金支付时间,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四是缓减了财政资金周转困难和压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作为财政支付管理的核心制度,其基本框架和模式在我市已基本确立,且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我们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改革的各环节、各相关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协调与配合。
(一)相关配套改革滞后。
1、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修订滞后。从法律地位层面来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现行《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都是1998年以前制定的,建立在原分散支付方式的基础上,其中的内容都未涉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行只能依据政府部门的文件,一些地方还与现行制度相抵触。如零余额账户使用的规定与现行金融会计基本制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零余额账户实行“先支后付”,即由代理银行先垫付资金,每日营业终了前再根据当日资金支出情况汇总与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这不符合现行金融会计制度中先收后支、不垫付款项的结算原则。同时,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制度也不允许各类存款账户透支记账。
2、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滞后。预算作为预算执行的前提和重要基础,对国库集中支付起着基础性作用。但截今为止,部门预算在正式批复后仍问题百出,给支付执行环节和决算环节带来极大的困难和工作量。如:行政人员使用事业科目;上年度人员和经费结余在事业科目,下年度预算经费又放在行政科目;相同部门、相同项目上下年度使用不同科目等等。就我市而言,为提高部门决算质量,增大上下年度决算资料的可比性和实用性。针对功能科目,预算执行部门(国库科、支付中心)在办理执行时,发现功能科目错误或不合理,均与相关业务科室及预算科核实,调整或更正科目,但这一过程,不仅增加了预算执行部门的工作量,更重要的是某些在执行环节未能发现的问题,就延至决算环节,严重影响决算报表质量和可用性;经济科目使用的随意性就更大了,且支付部门基本没有人力对该部份问题向预算部门提出修改建议。以下为2007年度我市本级系统内随机抽取3个预算单位(甲、乙、丙)经济科目的预算数、执行数与部门决算上报数的对比情况。按相关政策规定,如果预算的准确率高,系统内执行数与部门上报决算数(原则上)应基本一致,但从表中数据看出,两者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差异率(注)最高达947%,可见预算的随意性、预算的不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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