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驻外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条根据驻外工作及外部项目特殊性制定本制度,提高管理者质量意识,落实驻外人员质量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驻外人员质量监督方面权利:
1、具有监督审核项目经理部与外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权利,确保合协议书的质量方面在遵循法律的基础上符合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2、具有监督检查项目施工资料是否规范完整的权利。
3、具有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的权利;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监督。
4、具有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要求项目经理部限期整改的权利,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5、对拒不整改的,具有令其停工、返工处理或实施罚款的权利,6000元以下罚款驻外人员可将罚款单直接报送财务,6000元以上罚款由驻外人员及时将罚款通知技术质检部,由技术质检部及分管副总签字后执行。
第四条驻外人员质量监督方面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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