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工委落实任期目标承诺和践诺奖惩经验汇报
今年以来,我们※※街道党工委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建立科学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入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干部管理的新模式,实行了社区干部经济待遇与其德、能、勤、绩、廉“五挂钩”制度,把社区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和践诺奖惩制度落到了实处,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推动了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我们在社区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有益探索,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一些管理制度已相对滞后,特别是任务目标不明确、考核措施不到位、工资待遇等与形势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作目标不明确。个别社区干部工作无明确目标,被动应付,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意志消沉,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出现了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二是分配不合理,报酬较低。造成部分干部心理失衡,不能一心扑在集体事业上。三是管理上没有抓手。一些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个别素质不高的干部认为党工委、办事处现行的社区干部管理制度触及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不服从管理,破坏劳动工作纪律、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强化“五挂钩”管理,把践诺奖惩责任制落到实处
社区干部的自身形象如何,是群众衡量党和政府形象的一把尺子。而社区干部的形象,主要是通过其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出来的。因此,党工委紧紧抓住这五个方面,将其作为社区干部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明确标准,严格考核。
(一)合理确定工资标准
为使社区干部工资结构更加合理,党工委借鉴企业管理模式,将社区干部工资改为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评议工资和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评议工资为基础工资总和的20%,奖励工资为基础工资总和的40%。
在工资标准的划分上,根据※※街道的实际情况,党工委按照社区规模和工作量大小,将社区干部基础工资划分为1000人以下、1000人至2000人和2000人以上三个档次。在同一个社区,按照各职位的职责和责任,分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居委主任、计生主任,其他两委成员,综治办副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计划生育服务员,其他临时聘用人员五个档次,适当拉开差距。使工作量不同、职位不同、责任不同、报酬不同,工资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在社区干部职位设置上,党工委大力提倡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社区群团组织和社区其他组织负责人,根据班子成员的特长和工作性质,可一人兼数职,兼职的按所兼任职务的最高标准发放基础工资,减少了社区干部职数,减轻了社区级负担。实行“五挂钩”制度后,各社区居共精简人员42人,每年可减少工资开支20万元。
(二)严格考核,实现经济待遇与德、能、勤、绩、廉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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