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严肃查处我市公务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
关于转发《关于严肃查处我市公务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2-23阅读:636
通知来源:组宣科
各中小学、职成、幼儿园、直属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
现将京人社考发【2010】
9号和京兴人社发【2010】
24号关于严肃查处公务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有关问题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和各科室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教工委和教委将对此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者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中共大兴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大兴区教育委员会2010年2月21日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大兴区监察局
京兴人社发【2010】
24号文件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关于严肃查处我市公务员酒后驾驶
机动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公务员模范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公务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现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关于严肃查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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