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云南大朝山水力发电厂企业标准
检修部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q/239-2.25.4.10-200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大朝山水电厂检修部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管理职能、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雇用程序和手续等内容。
1.2本标准中临时外聘人员特指检修部在设备大、小修及日常工作中聘请的人员。
2.总则2.1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加强我厂临时外聘人员的管理,保证用人部门与临时外聘人员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2.2雇用临时人员必须以《劳动法》为基本指导原则,保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促进安全文明生产,提高“双效”为目的。
3.内容与要求3.1管理职能
3.1.1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贯彻执行。
3.1.2用人分部为临时外聘人员在合同期间的直接管理部门,日常管理由用人班组全面负责。
3.2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3.2.1应聘临时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及以上,根据岗位工种对知识水平的要求,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3.2.2应聘临时人员为城镇待业人员,需持有《待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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