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汇报材料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用地保障,积极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到2006年末,全区耕地面积为6055.81万亩,年内耕地增加49.05万亩。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面积稳定在5070万亩(338万公顷,含兵团),达到耕地总面积的85%。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略有增加的目标。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有效供给能力。全年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项目180件,总用地面积9.25万亩,保障了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经济发展用地需要。
积极为吉林台水电站、恰布其海水利工程、塔里木河综合治理、西气东输、奎一赛高等级公路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提供用地调查、审查报批、勘界等服务,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狠抓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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