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吉林保监局行政许可操作规程保险中介
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一、申请人
保险代理机构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三、申报材料
1、《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表》。
2、董事会或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
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5、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隐瞒,应提交材料如实说明: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接受过司法机关、纪检或监察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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