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保险经纪机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受理机关:
1.保险经纪机构(非集团)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由所在地的保监局受理;
2.保险经纪服务集团(控股)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4.《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
5.《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
6.《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7.《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8.《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
申请人:保险经纪机构、保险经纪服务集团(控股)公司
申报材料:
1.《保险经纪机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或《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2.关于进行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
3.拟任用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4.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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