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同志先进事迹
1995年10月徐天喜同志怀着对法官职业的无限热爱,从湖南邵长律师事务所选调到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工作。九年来,做为34岁的年轻法官,他时刻以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应有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激励自己,不辱国徽使命,无论是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还是在刑事审判岗位,都始终将公正执法作为自己的座佑铭。98年以来他所审理的400余件民经案件和200余件刑事案件中无一错案。1998年5月,他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共青团邵阳市委授予“青年文明标兵”称号,同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2年元月,他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审判长”;2002年8月,他被共青团湖南省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03年,全市二十多家参加社会推荐评审“优秀法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一致通过徐天喜同志评选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秉公执法一身正气凛然
“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徐天喜深明古训的深刻含义,为了恪守它,他始终做到“权势不惧,人情不依,执法不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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