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需提交资料 (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备案需提交资料
一、工程勘察招标
提交《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及附件。
附件:
1、土地使用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环境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许可手续;
4、资金落实情况证明(银行资金证明、或付款保函、或担保文件);
5、自行招标:提交已审定《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招标资格认定表》;
6、委托代理招标:提交委托代理招标合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7、公开招标:提交招标公告、工程勘察招标书、资格预审须知(采用资格预审的);
8、邀请招标:提交招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核准文件(项目审批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文件)、工程勘察招标书;
9、其他要求提交的资料。
二、工程设计招标
提交《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及附件。
附件:
1、土地使用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环境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许可手续;
4、资金落实情况证明(银行资金证明、或付款保函、或担保文件);
5、自行招标:提交已审定《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招标资格认定表》;
6、委托代理招标:提交委托代理招标合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7、公开招标:提交招标公告、工程设计招标书、资格预审须知(采用资格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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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