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商服贸函[2011]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年来,一些餐饮企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损害了餐饮业服务民生的形象。为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加强餐饮企业自律,推动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贯彻落实,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80号)等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配合做好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保证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店铺等食品安全高风险单位的卫生质量安全;加强企业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推进餐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餐饮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完善激励和惩罚政策措施;加强餐饮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信用分类监管,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加强采购管理,严把餐饮服务入口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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