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精选5篇]
东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切实做好研究生出国(境)的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管理规定》(教外留〔2007〕46号)和《东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符合国家关于公民出国(境)法定条件的东北大学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进行攻读学位、联合培养、合作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和竞赛、进行学术、文化交流访问以及探亲访友、旅游等情况。
委托和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无论以何种方式申请出国(境),必须由委托和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办理出国(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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