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南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精选5篇]

西安医学院出国出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西医发[2008]34号

为了加强对出国出境人员的管理,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并坚持以下指导思想

(一)根据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二○一五年奋斗目标,选拔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出国出境进修,以保证有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扩大学校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

(二)优先考虑支持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实验室和重点建设、重点科研项目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其他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出国出境参加国际教育、科技、文化交流活动,必须坚持“内外有别,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好地为我校科教事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二、出国出境类型和选派方法

(一)出国出境类型分为以下两大类

1.因公出国出境,包括。国家公派、单位公派。

2.因私出国出境,包括。自费留学、探亲、访友等。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互换的国外奖学金、各种项目奖学金等多种资助形式出国留学的人员。国家公派出国留学1人员的选派和管理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2.选派方式。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推荐,统一申报。申请留学基金项目资助者,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学校不签署推荐意见。

3.国家公派出国人员的选拔条件。申请人除应符合当年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类别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岗位考核条件:

(1)申请国家公派出国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一般应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中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人员一般应有(本校)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中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不作工作经历要求。

(2)申请人在出国前两年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工作量要求,并在科研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单位公派出国出境人员的选派

1.单位公派出国出境人员主要是指按照下列途径派出的人员:

(1)根据校际交流协议确定的交流项目,如。短期进修学习、访问交流、攻读学位等。

(2)学校自筹资金及各种国际奖学金资助的留学人员。

(3)经学术团体推介、学校同意,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出国出境考察访问人员。

(4)国际合作交流(援助)项目中确定的进行学术交流、访问的人员。

2.单位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派办法、选派方式、选派条件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要求基本相同

3.未明确具体专业或范围的国际交流项目,将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拔人选

(四)自费出国出境留学

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在职人员,应办理辞职手续。

(五)出国出境探亲1.探亲的范围

留学期限半年以上(含得到批准的延长期)的出国出境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本人及配偶的父母。探望亲属是指探望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叔姑舅姨(下同)。

2.公派留学人员的配偶探亲


(未完,全文共3820字,当前显示126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