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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图书馆义务馆员之行

淮北师范大学图书馆义务馆员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淮北师范大学图书馆义务馆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义馆中心”),隶属校图书馆领导,由学生自发组织成立,实行内部自我管理。

第二条“义馆中心”的宗旨是“共建文明图书馆,促进文明阅读之

风,服务广大师生,提高自身素质”。“义馆中心”以全体师生为服务对象,参与图书馆管理,协助图书馆开展各项工作,争取引领全校学生养成文明阅读、勤奋好学之风。

第二章义务馆员

第三条凡是淮北师范大学图书馆读者,承认“义馆中心”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义馆中心”。审核过程按“自愿报名、考核培训、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选择义务馆员。每届任期至少一学年,馆员至少工作2个月后方可申请退出。对于不称职的馆员,“义馆中心”干部讨论后,可作开除处理。

第四条馆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义务馆员不领取薪酬,图书馆对每学年表现突出的义务馆员进行适当奖励;

(三)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义馆中心”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四)有参加“义馆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各库室义务馆员凭有效工作证享受借阅优惠;

(六)有参加“义馆中心”学年末的评优资格,图书馆在主页上予以通报表彰,正式发文通知义务馆员所在单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每届表现良好的馆员经“义馆中心”干部讨论决定后可予以留任

第五条馆员的义务

(一)遵守“义馆中心”章程和其它规章制度,执行“义馆中心”的决议;

(二)掌握一定的图书馆工作技能,在专职工作人员指导下有效地管理或者从事图书馆某一岗位的工作;

(三)解答读者咨询,工作不敷衍、不推诿,尊重读者阅读习惯,维护读者权益;

(四)及时整理和反映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图书馆反馈的信息及时通报给同学,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引导同学做文明读者,提高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率,引领全校学生养成勤奋好学之气;

(六)保证每周四小时的工作时间,不无故缺勤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六条“义馆中心”的领导班子由会长、分管部门副会长、分管库室副会长、分管活动组织副会长及考察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各库室负责人(库室负责人有:基本书库

一、基本书库

二、图书阅览室、样本书库、电子阅览室、现期期刊阅览室、文科过期期刊阅览室、古籍艺术阅览室、理科过期期刊阅览室等)组成,领导班子对“义馆中心”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决定“义馆中心”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部门职责(具体工作职责参见附则)

(一)办公室:负责本组织的日常细节活动(打印义务馆员工作时间表、做好会议记录及人员出席会议情况、下发“义馆中心”的决议等);

(二)考察部:负责考察各库室、各部门工作情况,监督组织运行情况;

(三)宣传部:负责各项活动及“义馆中心”等的宣传工作;

(四)组织部。策划与组织各项活动,负责后勤工作等。

第八条库室主任职责

按照“义馆中心”要求,配合库室老师,负责组织、安排和检查库室义务馆员的工作,了解义馆的出勤及表现;召开库室例会,组织库室各项活动;传达执行“义馆中心”的决定,反馈义务馆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外宣传库室资源,吸引读者,提高图书馆资源利用率。

第九条本章程自淮北师范大学图书馆批准之日起生效,其修订与解释权归淮北师范大学图书馆义务馆员服务中心。

第十条本章程的执行接受校图书馆和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四章附则

附则一

义务馆员服务中心库室工作规章制度(2010年5月17日修订)第一条:“义馆中心”库室的各项常规工作和活动开展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义务馆员上岗前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及“义馆中心”组织部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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