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土地是兴农之本。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土地分散经营与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不仅是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的需要;也是促进农民向
二、三产业转移,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更是实现粮食安全生产、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需要。
一、郴州市农村劳动力分布情况和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郴州市地处湘南,多为丘陵山区,总耕地面积336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84亩。乡村劳动力资源数262.39万人,乡镇以外外出务工人员约占31%,本乡镇内打短工的人员(半工半农)约占33%,务农人员91.8万人,约占35%,其中自耕自种人员约占务农人员80%左右,年龄大都为60岁以上,占用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70%左右。也就是说,全市有大约30%的耕地通过各种土地流转方式进行耕种。据统计,2010年全市种粮大户有5592户,其中30-50亩的种粮大户3166户、50-100亩的种粮大户1874户,100-500亩的种粮大户542户,500-1000亩的种粮大户6户,1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4户,涉及耕地面积19.24万亩,
5月上旬,我们对种粮规模户较多的安仁和永兴的四个乡镇土地流转进行了重点调查,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土地流转形式多样。郴州市土地流转涉及面较广,从流转土地受让对象看,有农户之间的流转,有流向科技人员的,有流向城镇居民的,有流向专业大户的,有流向企业的。从流转方式来看,有转包、转让、互换、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从流转土地的类型看,主要以耕地为主,其他如林地、荒山荒坡等也有不同程度存在。
2、土地流转的目的发生变化。前些年,一些村级组织和农户为了避免土地抛荒受罚,把土地无偿甚至“倒贴”转包给别人,土地使用权不仅没有收益,反而成为一种负担。去年以来,随着粮价的不断攀升,实行种粮补贴后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不论是村集体组织规模流转,还是农户自主进行流转,其动机都是为了增加收入,可以说,二者的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都有了较大提高。
3、土地流转的市场取向开始显现。随着国家近几年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更加珍惜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初邻里、亲友之间通过转包、代耕的形式流转土地,或者农户委托村委会代为流转、无偿或只象征性收取一定收益的转包和转让等形式逐渐减少,新增流转面积主要以租赁为主,租金形式以收取现金或粮食折价为主。我市流向专业大户和企事业单位的土地面积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他们主要从事种养业、观光农业、花卉、造林、种药、种茶、种特色经济林等。由于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引进,新技术的推广使用,产品的市场化和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为周围农户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使农民从中学到了新知识,增强了市场意识,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一定的改善。它还为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农民在享受出租土地收入的同时,又可在不出乡的情况下在所出租的土地上打工,获取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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