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农村金融的现状及发展思路
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要】
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实际发展中,农村金融面临着信贷资金供给不足、融资成本高、产权资本化程度低等不足。山东省胶州市在农村金融体系完善、金融产品创新、农村产权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足。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应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金融供给,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本文从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发展状况着手,分析了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做出探讨提出相应建议以期促进其健康发展。
【关键词】
农村金融融资实践建议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
农村金融对农村的再生产过程起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它通过资金的流通,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再配置,特别是对农业产品交换价值的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再投入、促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具有积极的作用。目前,服务于农村发展的金融机构主体是农村信用合作社(部分地区已改制为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这些金融机构或者由于资金来源广泛,或者受到政策支持,资金规模大,社会接受程度高,是农村金融供给的主要渠道。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领域逐步向社会资本放开,农村经济活跃的地区开始出现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但受到资金规模、业务范围等因素影响,主要作为农村金融的补充,提供小额贷款服务。这些金融组织共同形成了以合作金融、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和社会资本主导的民间金融分工协作、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格局。
二、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概况
据中国银监会数据统计,到2012年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物理网点数达到11.3万个,组建村镇银行876家,40万个行政村设置了助农取款服务点,金融机构网点已覆盖了全部县(市)和绝大多数乡镇,金融服务延伸到绝大部分农村地区。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为20.8万亿元,同比增长18.4%,占当年各项贷款余额的27%。
2、胶州市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2013年,全市(县)共有银行金融机构24家,其中主要涉农服务机构3家(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镇及以下物理网点25个(全市共6个建制镇,含邮政储蓄所10个),涉农(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余额99亿元,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24.5%;小额贷款公司6家,涉农贷款余额2.2亿元,占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36.7%。
3、胶州市农村融资实践
第一,建立以政府引导的农村金融政策支持体系。2012年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种植业)发展工作的意见》,引导金融机构为农业建设提供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财政对农户冬暖大棚等设施建设予以贴息支持。政策实施以来,财政贴息70万元,撬动涉农信贷资金1579万元。2013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业务设施,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全市村级设立24小时自助银行15个,自助服务终端200多台。同时,还建立了金融机构与镇村交流工作机制,打破银农信息阻隔,推进金融支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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