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及汛期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涞源县教育局关于汛期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各农村中小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夏季来临,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阶段,同时也是强降水、雷击、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为贯彻落实上级汛期安全工作通知精神,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现就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防汛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为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教育局成立了学校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防汛防溺水的日常组织管理、教育宣传及监督检查工作。各学校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防汛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严加防范,确保全县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
二、加强宣传,突出教育,进一步落实学生预防溺水的各项措施。
(一)切实落实安全教育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学校“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同时将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和各学科教师,有责任分工,有任务要求,有考核手段。教师要将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有学生作业或承诺反馈。各校要将防溺水教育家访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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