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文化课积分量化实施方案
梁堤头镇第五小学教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以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有的作用;为评优树先及有关奖惩等提供依据。
第二条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考核方法:分级、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等。第四条考核内容: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结果。教师工作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每学期先进教师、优秀教学奖及其他各类奖惩与考核结果挂钩,按积分多少依次授予。
第六条组织领导。教师工作考核由教导处牵头组织实施。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第七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考核细则
一、师德:20分
要求。能够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为人师表、敬业爱岗、默默奉献,保持教师的良好形象。
考核。评价采取领导评(30%)、同事评(40%)、学生评(30%)三结合的方法进行操作。
二、考勤:30分
教师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做到不早退、不迟到、不旷工。
1、旷工一天扣1分,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学期累积超过7天者,从第8天起每天扣0.5分。(病假以病例为准)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有课无故不上者,每节扣5分。
3、开会迟到每次扣0.5分,开会、参加升旗仪式缺少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在请假期间不扣分)。
4、每学期每位教师事假不超过5天。婚嫁、产假、丧葬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连续旷工20个工作日,不得参加当年度的考核、评优及晋升职务等。
6、教师有事请假必须先写好请假条,校长批准方可休假。
7、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者,可用电话请假或捎假,返校后立即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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