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商所高危行业监管工作安排
xx工商所高危行业监管工作安排
根据2009年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在“自治区工商局建立高危行业监管定期报告机制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的讲话内容和区、市工商局规范高危行业监管工作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所高危行业企业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为落实领导责任,成立xx工商所高危危行业企业属地监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巡查组巡查人员为成员,负责抓好企业属地监管工作的落实。
所长负责全面工作,副所长主要负责内部资料建立及宣传工作,负责外部执法工作,及时处理好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巡查人员职责:
1、划分监管责任区,认领企业,开展巡查;
2、建立辖区企业分类台帐和监管档案等经济户口;
3、根据日常监管记录,划分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负责报送企业监管服务信息。
三、工作要求
1、高度负责,认真做好高危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1
要通过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逐户审核登记注册档案和开展市场巡查,对高危行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药品生产、交通运输、建筑、燃气、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和从事桑拿按摩、歌舞娱乐、“网吧”等涉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业企业要进行认真排查和重点核查。在登记和企业年检、个体验照中,对缺少有效前置审批手续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要依法及时予以处理。对已登记的高危行业企业缺少前置审批文件、证件或已过期失效的,要及时书面告知,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文件、证件。逾期不办的,依法办理核减相关生产经营项目的变更登记,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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