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现状及事故预防对策
2006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直接财产损失××9亿元,这一串数字令人触目惊心。
h•j•罗伯茨博士在他的《交通事故的原因、生态和预防》一书中写到:“311例车辆事故的82是由人的因素所致”,因此,预防交通事故的关键在于人,其次才是自然力量以及其他原因,预防交通事故任重而道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预防为主,强化源头管理,健全和完善各类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而且要做到长期化、制度化。本文试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谈几点粗浅看法,与同仁共勉。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违章行车。驾驶员违章行车一直是交通肇事的主体,且三年以下驾龄的新驾驶员肇事率尤为突出。驾驶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病”车上路等违章行为严重,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2、侥幸心理。有的驾驶人对自己估计过高,认为自己有两下子,不会发生车祸。如驾驶人发现有人从车前横过马路,很危险,然而自己认为“不要紧,甩一盘(汽车方向)就过去了”,结果把人撞倒,等等,这些情况是常有的。有的驾驶人自恃熟悉路况或想在朋友面前“牛”一下,便开英雄车、飚车,导致遇到紧急情况下来不及采取措施而发生事故。
3、疏忽大意,措施不当。驾驶员疏忽大意,措施不当是导致死亡事故的两大主要原因。有的驾驶人对车辆性能、道路情况和行车特点不熟悉,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估计不足,以致一旦出现险情就手忙脚乱,出现操作失误。有的驾驶人在行车中精力不集中,没有注意观察前方车辆和行人的动态,以致出现突然情况惊慌失措,不能采取正确措施,甚至来不及采取措施。
4、交通参与者法制意识淡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后于交通的发展,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意识(包括法制意识、安全意识等)普遍缺乏。同时,驾驶人整体职业道德水准不高,交通肇事逃逸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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