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文化中心”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时间专题听取我县“宣传文化中心”工程建设情况。下面,我就永善县“宣传文化中心”工程的建设情况向各位领作如下汇报:
一、目前工程进展情况。
从工程开工至今年9月23日止,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完成工程总投资273.4321万元。其中前期工程费53万元(包括:土地征用费、三通一平、地勘费、监理费、各种规费等)。完成主体工程量220.4321万元。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拨付工程款213.32万元,截止2005年9月23日,下拨到该工程的款项实际只有134万元,欠施工单位79.32万元。
目前建设、施工、监理已做好了主体工程验收的准备工作、待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按施工工序的要求,随即进入土建合同包括的内、外墙抹灰、屋面工程(除斜面瓦)、楼梯间护栏等工程和水电以及装饰工程的施工。其中:水电工程和窗、斜面瓦项目的装修工程已经按洽谈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给昭通市西城建筑工程公司和永善县金江建安公司承建。合同价分别为19.188万元和19.36万元,水电工程一分钱没拨,窗、斜面瓦项目的装修已拨付前期工程预付款6万元。
二、工程管理情况
为建设好宣传文化中心工程,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在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切实履行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整个工程基本得以顺利开展。
宣传部对工程建设的文件及资料进行了认真清理、登记、立卷、归档,使工程的文书档案工作规范,有效。
监理达华公司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职责》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编制了《监理规划》和工作计划。在现场管理上密切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质监站的配合,认真搞好监理工作。
三、设计变更
从开工至今,发生设计变更一处。原因是基础开挖后,局部出现了与地勘报告不符合的基础地质,须进行地梁施工图设计变更,故地梁钢筋用量增加。变更前(即招标时用的施工设计图)地梁钢筋用量为7.05吨,设计号为永设04—05,图号为结施—2。变更后地梁钢筋用量为8.206吨,设计号为永设04—05,图号为变结施—2。经过地梁设计变更前后施工图钢筋用量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变更后地梁钢筋增加用量1.156吨,变更增加投资0.5121万元。其中原因为局部钢筋用量的增减造成。
四、建筑面积增加情况
(未完,全文共3353字,当前显示97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