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效能工作建设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
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委员会
(2015年6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及兄弟区县同仁:
2015年以来,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组织建设为保障,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争议调解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争议案件处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现将效能建设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实体化建设。2011年,我们将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整合,组建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院由分管领导任院长,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日常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
二是扎实做好案件处理。截止今年6月以来,我们共受理各类案件40件,调解成功30件,成功率为75%,涉案金额385万元;其中,工伤待遇38件,经济补偿2件。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后,仲裁申请时效延长,加之职工维权意识增强、零收费等政策开始实施,使得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在2009年出现上升趋势。
二、有效做法
(一)防调并举,努力化解劳动争议。从数据统计看,我县近几年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通过宣传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很多企业对此表示不理解,采取观望的态势,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印发了大量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并与监察大队密切配合,每周都抽出时间都深入企业进行耐心的宣传与讲解,与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经过宣传与讲解,使企业主明白它的目的,合同法的出台不是直接地或者简单地保护劳动者,而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一位企业业主曾和我们说“通过你们的宣传,我们懂得职工满意是我们企业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我们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劳资纠纷,最大限度的推动我们企业的发展。”在我们的努力下,煤炭、水电、建材、化工、纺织等企业先后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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