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长期驻外业务人员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
1、公司根据业务地点,在各具体业务进行地点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业务人员一到两名,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并对联络处的办公事务处理。
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
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电脑一台,电话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
(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宽带上网费用公司负责。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电话费按照每月200元报销。超额部分自付。
(3)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说明事由。联络处有公车使用的情况,需要每月上报当月公车使用公里数以及用途,由于业务工作所产生的汽油费用实报实销,因为个人事务产生的费用自付。
(4)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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