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三明市扬晨食品有限公司
驻外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
1、公司根据区域大小不同,在各区域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联络处业务主管一名,全面负责该区域销售工作;业务人员若干名,接受业务主管的领导,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
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
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传真机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
(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电话传真费用公司负责。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联络处所租房屋若无床铺,热水器等生活必需品,则在当地1
购买,公司支付费用。
(3)电话费按照公司限额规定报销。超额部分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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