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品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科高秘﹝2012﹞191号
发布时间:2012-04-28来源:
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继续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和合芜蚌试验区建设,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做好我省2012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科高〔2006〕205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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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