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细化管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意见,以及《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攻关计划是面向全省经济建设主战场,以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的科技计划。在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同时,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第二条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发展目标及战略重点,公开征集科技需求与项目建议,并在科技厅网站上开设固定的科技需求和项目建议征集渠道。各市科技局、各行业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科技需求。
第三条科技厅在启动攻关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前,由计划处根据省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结合年度经费预算,提出攻关计划的立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操作程序和经费分配预案,报经厅务会审定。
第四条攻关计划分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层次,重大项目可以下设若干课题,课题应围绕重大项目确定的总体目标,互相之间有机联系。各业务处室依据全省科技需求,结合当前工作任务,主动凝炼和设计,编制攻关计划项目指南。并明确申请项目的选择范围、性质、规模、目标等,由计划处汇总,统一对外发布。
第五条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由主管业务处项目编制项目《招标书》,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经计划处统一对外发布,并委托具
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负责具体的招投标工作。
第六条项目申报的内容和框架一般包括:
(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现有研究基础、特色和优势;
(四)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科技发展或市场需求;
(五)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
(六)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
(七)年度计划内容;
(八)主要研究人员和单位简况及具备的条件;
(九)经费预算;
(十)有关上级单位或评估机构的意见。
(十一)附件(内容为有关的证明材料、专家评议意见等)。
除基本满足上述条件外,申报书可有所侧重,根据需要附加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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