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征期来了,一些财税新规开始实施[共五篇]
2018年1月起这些海关新规开始实施
2018年1月起,海关都有哪些新政策、新规定开始实施。快来了解一下吧。
1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9号
关于公布2018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订公布了《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8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2018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2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0号
关于2018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为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国令〔2005〕454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公布《2018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相关链接。赶快收藏。《2018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公布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1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格自贸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正确确定《中格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我国与格鲁吉亚的经贸往来,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并予以公布。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划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权威解读4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4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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