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季征兵宣传工作方案
二〇一四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
各村、各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武装部、保卫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夏秋季征兵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二〇一四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主席强军目标及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法规,以军区明确提出的征兵工作“三个持续提升(报名人数、上战比例、大学生征集比例)、三个大幅下降(退兵总数、责任退兵数量、拒服兵役退兵数量)、三个坚决杜绝(政治退兵、人武部私自接受退兵、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及完成大学生征集比例必须达到30%的刚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推动征兵工作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今年征兵工作在区征兵办和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镇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镇征兵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杨海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谭海林同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恺同志,武装部长陈亚东同志担任;成员有镇司法所、财政所、经济办、新农办、民政办、劳动保障所、城管所同志及镇政府辖区四个公安派出所所长组成征兵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武装部长陈亚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征兵办设在武装部,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三、征集办法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今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今年,兰州军区规定陕西省大学生征集比例不得低于3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比例不得低于90%。
(二)征集年龄。初中毕业的,年龄为18至20周岁;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三)文化要求。男兵以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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