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辅警制度的思考
公安管理一区队孙超
关于辅警问题的探讨
公安管理学一区队孙超(200920610031)
辅警作为辅助警力在协助民警执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警察的日常现场执法过程中,辅警没有单独的执法权,这在理论中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作为“辅助警察”,辅警又拥有跟警察相似的制服、规范要求、工作内容,辅警常常越职执法、违法处罚,而更有甚者会狐假虎威借用警察之名收取保护费或者为违法犯罪行为者通风报信,不仅自身违法,还大大影响了公安民警在社会上的形象。为此2004年公安部出台措施要逐步取消辅警,但是辅警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我们要正视其好的一面,充分加以利用,同时要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来克服其不好的一面,使辅警为维护社会治安发挥应有作用。
一、辅警的概念
辅警,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义务辅警,是市民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另一种是半专业的辅警,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广义上的辅协警是包括各类社会治安防范组织在内的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狭义上的辅协警是指在公安机关中协助人民警察处理与警务有关的事务的人员。
二、有关辅警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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