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为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立以副主任王全明为组长,副主任刘锋、纪委书记邓维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黄英、林彤、赵勇、陈吴平、郑敏、梁素蓉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委纪委副书记、产权监管科副科长黄英担任,副主任由陈吴平、赵勇担任,联络员由林彤担任。黄英、林彤、赵勇具体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及产权交易的不正当问题;陈吴平具体负责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涉及产权交易的不正当问题;郑敏、梁素蓉具体负责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
二、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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