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业务标准
交警支队违例业务窗口服务用语标准规范
一、服务用语总体原则
(一)法言法语,亲切自然。在为群众服务时,应表现出良好的文化素养,并掌握一定的应答技巧,根据不同语境选择语言,既使用法言法语,又亲切自然,照顾到不同对象的特点。
(二)礼貌用语,情绪平和。统一做到“三要、三不、四个一样”:即:要“请”字当头、“您”字当先、“再见”结尾;不使用生硬语言、不说推卸责任的话、不责备埋怨群众;生人熟人一样、有无检查一样、工作忙闲一样、情绪好坏一样。
(三)亲切用语、热情诚恳。遇群众信访,用语耐心亲切,热情诚恳,充分取得群众的信任,忌语气冷漠、事不关己,造成群众不满;应说好第一句话:“请坐,您先喝口水”。
(四)专业用语,通俗易懂。接听咨询电话时,细致全面、回答准确;忌语速过快、语气生硬。难懂的专业法规条文,应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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